中國“人才友好型城市”發(fā)展指數課題組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fā)展與戰(zhàn)略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長江經濟帶研究院:錢明輝、應芷安、潘菲
界面新聞/界面智庫:崔宇、毛盾、王玉
2024年5月,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fā)展與戰(zhàn)略研究院、中國人民大學信息資源管理學院、界面新聞/界面智庫等聯合啟動了“中國人才友好型城市發(fā)展指數”研究,旨在科學評估不同區(qū)域“人才友好型城市”的建設水平,發(fā)現各地在人才培養(yǎng)、引進和使用過程中的“痛點”和“堵點”,為各地人才政策制定提供兼具實用性和針對性的參考。課題組撰寫的《長江經濟帶“人才友好型城市”指數研究報告》,已于11月9日在南京舉辦的“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fā)展論壇”上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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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題組基于黨的二十大報告中“真心愛才、悉心育才、傾心引才、精心用才”的政策精神,并結合相關理論研究,從政策廣度、政策力度和政策效果等維度全面綜合地構建了“人才友好型城市”評價指標體系,包括“愛才友好度”“育才友好度”“引才友好度”“用才友好度”和“宜才友好度”等5個一級指標,以及32個二級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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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探究長江經濟帶110個城市的“愛才友好度”,課題組對“人才機構預算度”進行了細致的評估(得分在0-1分之間)。該指標包含人才機構供給度和人才預算側重度兩個二級指標。其中,人才機構供給度統計各城市是否建立獨立的人才工作局級單位;人才預算側重度通過計算各城市人才工作項目預算與該地組織部本級預算總額的比值,評估城市組織部門年度預算支出對人才引進、培養(yǎng)和發(fā)展的支持力度。
具體來看,長江經濟帶110個城市的“人才機構預算度”主要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第一,人才工作項目預算覆蓋度在東部地區(qū)和特大超大城市中更高。長江經濟帶城市中,人才工作項目預算覆蓋度(即有專項人才預算的城市占比)為64.5%,東部地區(qū)高達88.0%,高于中部地區(qū)(57.7%)和西部地區(qū)(57.6%)。同時,特大超大城市的人才工作項目預算覆蓋度更是達到了100.0%。相比之下,中小城市的人才工作項目預算覆蓋度僅為58.4%,表明其在人才預算公開和重視程度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第二,人才工作項目預算在組織部本級預算總額中占比較高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中部地區(qū)城市以及大城市。中部地區(qū)城市的人才預算占比中位數高達29.6%,東部與西部地區(qū)城市分別為17.9%與18.5%。大城市中位數為34.8%,特大超大城市僅為7.7%。
第三,獨立人才局的設立在不同地區(qū)和不同規(guī)模城市中呈現出較大差異。長江經濟帶城市中,僅有25.5%的城市設立了獨立人才局,反映出大部分地區(qū)在人才管理機構建設方面仍有待加強。中部地區(qū)設立獨立人才局的城市比例最高,達到40.4%,西部地區(qū)最低,僅為9.1%。這一差異可能與各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水平、人才政策導向以及政府重視程度有關。從城市規(guī)???,特大超大城市中有57.1%的城市設立了獨立人才局,大城市和中小城市的這一比例分別為26.9%和22.1%,顯示出特大超大城市在人才管理機構建設上的領先地位。
第四,從人才工作預算投入與機構建設的匹配度來看,東中部地區(qū)和特大超大城市均較為完善,顯示出較強的人才吸引力和競爭力。而西部地區(qū)和中小城市在人才工作預算和機構建設上相對滯后,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其人才工作的開展和人才吸引力的提升。
為了進一步提升城市的人才機構預算度,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西部地區(qū)城市應加大對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這些地區(qū)應充分認識到人才對于地方經濟發(fā)展的重要性,通過增加財政投入、優(yōu)化資源配置等方式,提高人才工作項目預算占組織部本級預算總額的比例,為人才引進、培養(yǎng)和使用提供更加堅實的資金保障。
二是中小城市應積極探索設立獨立的人才局。雖然中小城市在人才資源上無法與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相媲美,但通過設立獨立的人才局,可以更加專業(yè)、高效地開展人才工作,提高人才引進和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三是特大超大城市應進一步優(yōu)化人才工作投入結構。雖然這些城市在人才工作上的投入已經相對完善,但也需要關注投入結構的合理性。例如,可以適當增加對人才培養(yǎng)和使用的投入,減少對單一人才引進環(huán)節(jié)的過度依賴,從而構建更加完善、可持續(xù)的人才發(fā)展體系。同時,也應加強對人才工作成效的評估和反饋機制,確保投入能夠產生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