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定增完成后,擬認定林世達為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

青松股份11月27日公告, 因公司更新了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股東情況,現(xiàn)將林世達先生權益擬發(fā)生變動暨擬認定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內(nèi)容進行修訂。

截至本公告日,林世達系公司董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林世達100%控股的香港諾斯貝爾直接持有公司9.17%的股份,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此次定增發(fā)行完成后,林世達將直接持有公司不低于7191.01萬股且不超過1.01億股股票,占本次發(fā)行完成后公司總股本的12.22%-16.37%,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林世達與一致行動人香港諾斯貝爾將合計持有公司不低于1.19億股且不超過1.48億股股票,占公司本次發(fā)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0.27%且不超過24.04%。

發(fā)行完成后,林世達及其一致行動人香港諾斯貝爾分別為成公司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林世達和香港諾斯貝爾合計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與第三大股東吉安廣佳、第四大股東范展華、第五大股東美好鑫星、第六大股東中歐基金、第七大股東廣東維雅以及之后的股東之間的差距較大,林世達依其可實際支配的公司股份表決權可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chǎn)生重大影響。基于此,本次發(fā)行完成后,林世達先生將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無控股股東、無實際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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