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投顧建議炒股虧57萬元,法院判了:投資者擔責30%

近日,江蘇高院發(fā)布了《江蘇法院發(fā)布金融審判十大案例(2021-2023)》。其中一個案例是,衛(wèi)龍武訴北京中方信富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證券投資咨詢糾紛案。

衛(wèi)龍武因聽信北京中方信富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下稱“中方信富公司”)投資建議,炒股虧損57.34萬元。衛(wèi)龍武以中方信富公司存在向客戶承諾保證收益、虛假宣傳等行為,起訴其賠償虧損57.34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證券市場的交易公平以交易主體的理性判斷為前提,本案判決亦體現(xiàn)對中小投資者的警示教育功能,對于盲目相信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虛假宣傳,意圖通過該方式獲得遠超理性投資的不當高額收益等有違證券市場公平交易原則的行為,司法裁判認定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相應部分損失。最終,衛(wèi)龍武自身承擔30%的責任。(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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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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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衛(wèi)龍美味(9985)上半年凈利潤增長38.9%,派發(fā)高比例中期息,約占凈利潤的60%
  • 漲價后的衛(wèi)龍上半年凈利增長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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