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1月10日向中國一重及控股股東中國一重集團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陸文俊、時任董事長隋炳利、時任財務總監(jiān)兼董事會秘書胡恩國下發(fā)監(jiān)管警示。
經查明,9月22日,公司披露《關于2022年年度報告有關數(shù)據的更正公告》顯示,2022年度,控股股東中國一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一重集團)及其附屬企業(yè)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占用形成原因為代繳工資、社保費用,2022年度占用累計發(fā)生額為782.48萬元,占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的0.07%,期末余額0.6萬元。公司2022年年審會計師事務所中審眾環(huán)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項出具專項審核報告。
綜上,公司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損害了公司及中小投資者利益。公司與控股股東一重集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