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集團:待重組生效日期落實后,將發(fā)行強制可轉換債券

遠洋集團10月29日在港交所公告,根據此前公告,內容有關重組。重組的范圍涵蓋現有債務工具,包括現有銀團貸款、現有雙邊貸款及現有票據,未償還本金總額約為56.36億美元。重組涉及向范圍內債權人分發(fā)重組對價,以(除其他事項外)換取解除及免除現有債務工具項下范圍內債權人的所有債權,重組對價包括:本金總額為22億美元的新債務(包括新貸款及新票據);強制可轉換債券及/或新永續(xù)證券,本金總額合計相當于所有范圍內債權人的重組程序債權總額減新債務本金總額的結果(即強制可轉換債券及永續(xù)權益總額)。

待重組生效日期落實后,公司將發(fā)行初始發(fā)行金額最高達強制可轉換債券及永續(xù)權益總額的強制可轉換債券,根據組別分配比率及各組別債權人的個別選擇于不同組別范圍內債權人內分配。公司將于股東特別大會上就配發(fā)及發(fā)行強制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尋求股東特別授權。強制可轉換債券發(fā)行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待股東于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后,方可作實。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準強制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上市及買賣。公司將申請強制可轉換債券在新交所上市及掛牌。

于公告日期,中國人壽實體為若干現有票據持有人,因此,與現有票據的其他持有人相同,受限于選擇及分配機制,由中國人壽實體持有的相關現有票據將轉換為新票據,且受限于中國人壽實體選擇接收強制可轉換債券并遵守選擇及分配機制,中國人壽實體或會于重組中獲發(fā)行若干強制可轉換債券。于公告日期,中國人壽保險為公司主要股東,持有公司已發(fā)行股本總額的約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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