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子公司股權未按規(guī)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偉隆股份及董事長等被出具警示函

偉隆股份9月5日公告,青島證監(jiān)局決定對公司、董事長范慶偉、時任總經(jīng)理李會君、時任董事會秘書劉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jiān)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經(jīng)查,公司經(jīng)2021年12月10日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將公司所持子公司青島即聚機電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即聚機電”)49%股權轉讓給呂仁紅,轉讓價格為2450萬元。公司經(jīng)2022年4月27日再次召開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將即聚機電11%股權以550萬元價格轉讓給呂仁紅、40%股權以2000萬元價格轉讓給宮相開。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按照合并口徑確認投資收益4164.12萬元,占2021年經(jīng)審計凈利潤的68.27%,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但未履行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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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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