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工信部等4部門修改《乘用車企業(yè)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調(diào)整新能源車型積分計算方法,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將新能源乘用車標準車型分值平均下調(diào)40%左右,并相應調(diào)整了積分計算方法和分值上限。新增“新能源汽車積分池管理”一章,建立積分池管理制度。當年度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負積分供需比超過2倍時啟動積分池存儲,允許企業(yè)按自愿原則將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存儲至積分池,該部分積分存儲有效期5年。當年度新能源汽車正積分與負積分供需比未達到1.5倍時釋放積分池中的積分,允許企業(yè)提取儲存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當年度未使用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將返還積分池。
【機會前瞻】
所謂新能源汽車積分,就是平均燃油消耗量積分+新能源汽車積分的雙積分政策,這個政策的核心是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所以會稱之為“雙積分政策”。
雙積分政策最早于2017年發(fā)布,從2018年4月開始正式實施,旨在通過建立積分交易機制,鼓勵傳統(tǒng)汽車和新能源汽車協(xié)調(diào)發(fā)展。通過建立積分交易機制,要求車企達到一定的燃油消耗量積分和新能源汽車積分,否則新車型將無法上市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