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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娛樂赴港IPO:綁定王一博們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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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娛樂赴港IPO:綁定王一博們能走多遠?

樂華娛樂能否撐起內娛半邊天?赴港IPO后又將何去何從?

圖片來源:王一博微博

文|金融觀察團

內娛還沒“完”。

日前,由“娛樂圈教母”杜華掌舵的樂華娛樂正式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中信建投、招商證券等為其聯(lián)席保薦人。

作為王一博、韓庚、孟美岐、吳宣儀、范丞丞(以上排名不分先后)等多位當紅明星的簽約經紀公司,樂華娛樂正在清朗運動的夾縫中艱難求生。面對選秀節(jié)目暫停、飯圈亂象頻出、過度依賴藝人IP等不利因素,這家超八成營收依賴藝人管理項目的公司能否撐起內娛半邊天?赴港IPO后又將何去何從?一切還要從這份超400頁的IPO招股書中說起。

01 沖擊A股未果,上市之路坎坷重重

此次赴港IPO,并非樂華娛樂沖擊資本市場的嘗鮮之舉。早在2015年,樂華娛樂就掛牌新三板,并將業(yè)務方向轉向影視劇投資。旗下藝人韓庚參演的《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前任攻略》《大話西游3》等,都有樂華娛樂的投資身影。到2016年,公司影視業(yè)務收入占據(jù)到總營收的59.84%,成為其重要的營收來源。

但隨著韓庚的影響力逐漸式微, 過分依賴單一營收來源的樂華娛樂也因此嘗到了苦果,2017上半年,樂華娛樂扣非凈利潤僅為1741.73萬元,下滑幅度達到68.78%。隨著盈利大幅下滑,其借殼共達電聲上市的夢想也隨之化為泡影。2018年2月,樂華娛樂正式從新三板摘牌退出。

折戟新三板的樂華娛樂很快迎來了新的契機,2018年,選秀節(jié)目進入爆發(fā)期,樂華娛樂依靠旗下程瀟、王一博的藝人身份二次翻紅,隨后又趁熱打鐵推出了由孟美岐、吳宣儀等明星組成的火箭少女101、以及范丞丞、朱正廷、黃明昊的新鮮面孔,風光一時無兩。

很快,2018年4月,樂華娛樂開始接受招商證券的上市輔導,希望借此沖擊上市A股。但由于較為嚴苛的監(jiān)管準則,在接下來三年累計16期的輔導工作進展報告加持下,樂華娛樂始終未能踏入A股市場的大門。2021年6月后,上市輔導告一段落,樂華娛樂沖擊資本市場再次夢碎A股。

但據(jù)招股書援引弗若斯特沙利文數(shù)據(jù)顯示,到2025年,泛娛樂總市場規(guī)模將達到驚人的13348億元,2020-2025年的復合年增長率高達19.1%。面對巨大的藍海誘惑,這一次,樂華娛樂將目光投向了港股市場,IPO之路第三次乘風起航。

02 三年賺取7個“小目標”,營收八成仰賴藝人管理

回溯這家成立于2009年的娛樂公司,樂華娛樂真正崛起是在2014年韓流文化的巔峰時期,并迅速成長為包含藝人管理、音樂IP制作與運營、泛娛樂業(yè)務的綜合娛樂公司。

如果說對樂華娛樂感到陌生的朋友,那也一定聽說過它旗下的當紅“炸子雞”王一博。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王一博的商業(yè)版圖已經覆蓋超40家品牌代言,除奢侈品香奈兒、迪奧等,還有炫邁、純甄、美汁源、上好佳薯片、肯德基、香飄飄、來伊份、王飽飽、每日黑巧等十多個食品品牌,以及安踏、蕉內、太平鳥、植村秀、百雀羚等服飾及美妝護膚品牌。

隨著王一博的迅速走紅,樂華娛樂也進入了飛速發(fā)展的上升期。招股書援引弗若斯特沙利文數(shù)據(jù)顯示,2019-2021年,樂華娛樂的藝人管理收入分別為5.3億元、8.08億元和11.74億元,占據(jù)總營收比例均超八成以上,甚至在2021年飆升至91%。同期凈利潤分別為1.193億元、2.919億元和3.353億元。

也就是說,三年時間里,樂華娛樂累計盈利超7億元,這樣的盈利能力已經可以秒殺大部分A股影視類上市公司。以出品爆款電視劇聞名的慈文傳媒和華策影視,2019-2021年前三季度(2021年報尚未披露),凈利潤分別為1.65億元、-3.52億元、810.05萬元和-14.67億元、3.99億元和3.24億元,均與樂華娛樂的盈利能力存在不小的差距。

值得一提的是,樂華娛樂與王一博的關系也十分“相輔相成”,在過分依賴王一博的流量效應前提下,王一博的藝人分成也水漲船高。

根據(jù)樂華娛樂給付供應商的金額變化情況來看,供應商B的采購金額變化也正與王一博的星途發(fā)展相吻合:從2019年依靠《陳情令》爆火,到2020年成功出圈,再到2021年發(fā)布數(shù)字單曲、手握天價代言,同期供應商B的采購金額分別達到了3227.4萬元、1.33億元和3.02億元。

可以看出,頂流明星給樂華娛樂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豐厚營收,但隨著藝人分成比例上升,公司的利潤空間也明顯受到了擠壓。從近三年的凈利潤增長情況來看,盡管復合年增長率達到67.6%,但細分到具體年份,增長率已由2020年的145%驟降至2021年的14.7%。與此同時,隨之而來的另一隱患也正在緩緩浮出水面。

03 偶像頻頻塌房,靠流量還能走多遠?

隨著“清朗行動”的深入開展,選秀類綜藝節(jié)目被迫按下了“休止鍵”,以此出道的樂華娛樂“造星”計劃被迫進入靜默期。在445頁招股書中,關于風險因素的信息披露就占據(jù)了長達31頁內容,公司的不確定性風險著實讓人替杜華捏了一把冷汗。

根據(jù)招股書內容,如果公司未能維持藝人及訓練生的關系等,公司業(yè)務、財務和業(yè)績或受重大不利影響。此外,公司業(yè)務還十分依賴簽約藝人的聲譽以及公眾對品牌的認知。

樂華娛樂旗下新晉流量黃明昊也被知情人士爆料,稱其母早在2016年就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并在2018年發(fā)生4次失信事件。截至2020年,黃明昊母親累計欠款達到3000萬元,并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拒不還債,已被列入老賴名單。這樣的負面新聞瞬間打破了黃明昊的“富二代”人設,樂華娛樂在藝人管理上的缺失也躍然紙上。

藝人商業(yè)價值的提升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長期的作品積累和口碑經營,但一朝暴雷,就有可能迅速歸零,給經紀公司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在極度依賴王一博、韓庚等明星商業(yè)價值的同時,懸在樂華娛樂頭頂?shù)牧硪恢н_摩克利斯之劍也早已搖搖欲墜。招股書顯示,王一博、范丞丞、吳宣儀、黃明昊、孟美岐等“重要簽約藝人”的合同將在2年內陸續(xù)到期,對于“上市靠一博”的樂華娛樂而言,如何留住這些“搖錢樹”,才是近期最為頭疼的重點難題。

與此同時,2021年12月,國務院和證監(jiān)會同時發(fā)布境外上市新規(guī),針對境內企業(yè)境外上市的公司再次進行明確的程序和監(jiān)管要求,這對于同年6月剛剛在開曼群島注冊成立上市主體的樂華娛樂集團而言,不啻為一聲平地驚雷。這意味著境內企業(yè)向證監(jiān)會提交境外上市申請資料后,如有涉及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禁止領域等事項,需要通過證監(jiān)會、發(fā)改委、商務部及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多部門協(xié)同監(jiān)管。

這份“負面清單”中明確規(guī)定,外資禁止投資文藝表演團體,禁止投資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運營(含引進)公司,禁止投資電影制作公司、發(fā)行公司、院線公司以及電影引進業(yè)務。巧合的是,樂華娛樂的全資子公司霍爾果斯樂華正在上述禁止業(yè)務范圍之內。因此在IPO前夕,樂華已將霍爾果斯樂華全部過分出售給兩位實控人,確保在獲取子公司絕大部分經濟收益的情況下,能夠規(guī)避負面清單的“掃射”。

但僅僅一個霍爾果斯樂華,仍不足以撼動樂華娛樂的圈內地位。負面清單中所述的“禁止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也與樂華娛樂的主營業(yè)務相重疊,旗下重要藝人主要脫胎于偶像表演團體:王一博(UNIQ偶像團體)、吳宣儀、孟美岐(火箭少女團體)等。盡管不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文藝表演團體,但細究起來,其提供的表演活動類型實際上本質雷同。

以上種種,都是以外資身份存在的樂華娛樂目前存在的灰色地帶,一旦上述問題受到監(jiān)管嚴查,對于樂華娛樂而已,或許又是一場波折。而在此次赴港IPO的招股書中,樂華娛樂并未明確披露境外上市是否經過了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核同意,而當初看似走捷徑籌劃的海外紅籌架構,如今看來正像一把雙刃劍,砍向在監(jiān)管夾縫中艱難求生的樂華娛樂。

本文為轉載內容,授權事宜請聯(lián)系原著作權人。

樂華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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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娛樂赴港IPO:綁定王一博們能走多遠?

樂華娛樂能否撐起內娛半邊天?赴港IPO后又將何去何從?

圖片來源:王一博微博

文|金融觀察團

內娛還沒“完”。

日前,由“娛樂圈教母”杜華掌舵的樂華娛樂正式向港交所遞交上市申請,中信建投、招商證券等為其聯(lián)席保薦人。

作為王一博、韓庚、孟美岐、吳宣儀、范丞丞(以上排名不分先后)等多位當紅明星的簽約經紀公司,樂華娛樂正在清朗運動的夾縫中艱難求生。面對選秀節(jié)目暫停、飯圈亂象頻出、過度依賴藝人IP等不利因素,這家超八成營收依賴藝人管理項目的公司能否撐起內娛半邊天?赴港IPO后又將何去何從?一切還要從這份超400頁的IPO招股書中說起。

01 沖擊A股未果,上市之路坎坷重重

此次赴港IPO,并非樂華娛樂沖擊資本市場的嘗鮮之舉。早在2015年,樂華娛樂就掛牌新三板,并將業(yè)務方向轉向影視劇投資。旗下藝人韓庚參演的《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前任攻略》《大話西游3》等,都有樂華娛樂的投資身影。到2016年,公司影視業(yè)務收入占據(jù)到總營收的59.84%,成為其重要的營收來源。

但隨著韓庚的影響力逐漸式微, 過分依賴單一營收來源的樂華娛樂也因此嘗到了苦果,2017上半年,樂華娛樂扣非凈利潤僅為1741.73萬元,下滑幅度達到68.78%。隨著盈利大幅下滑,其借殼共達電聲上市的夢想也隨之化為泡影。2018年2月,樂華娛樂正式從新三板摘牌退出。

折戟新三板的樂華娛樂很快迎來了新的契機,2018年,選秀節(jié)目進入爆發(fā)期,樂華娛樂依靠旗下程瀟、王一博的藝人身份二次翻紅,隨后又趁熱打鐵推出了由孟美岐、吳宣儀等明星組成的火箭少女101、以及范丞丞、朱正廷、黃明昊的新鮮面孔,風光一時無兩。

很快,2018年4月,樂華娛樂開始接受招商證券的上市輔導,希望借此沖擊上市A股。但由于較為嚴苛的監(jiān)管準則,在接下來三年累計16期的輔導工作進展報告加持下,樂華娛樂始終未能踏入A股市場的大門。2021年6月后,上市輔導告一段落,樂華娛樂沖擊資本市場再次夢碎A股。

但據(jù)招股書援引弗若斯特沙利文數(shù)據(jù)顯示,到2025年,泛娛樂總市場規(guī)模將達到驚人的13348億元,2020-2025年的復合年增長率高達19.1%。面對巨大的藍海誘惑,這一次,樂華娛樂將目光投向了港股市場,IPO之路第三次乘風起航。

02 三年賺取7個“小目標”,營收八成仰賴藝人管理

回溯這家成立于2009年的娛樂公司,樂華娛樂真正崛起是在2014年韓流文化的巔峰時期,并迅速成長為包含藝人管理、音樂IP制作與運營、泛娛樂業(yè)務的綜合娛樂公司。

如果說對樂華娛樂感到陌生的朋友,那也一定聽說過它旗下的當紅“炸子雞”王一博。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王一博的商業(yè)版圖已經覆蓋超40家品牌代言,除奢侈品香奈兒、迪奧等,還有炫邁、純甄、美汁源、上好佳薯片、肯德基、香飄飄、來伊份、王飽飽、每日黑巧等十多個食品品牌,以及安踏、蕉內、太平鳥、植村秀、百雀羚等服飾及美妝護膚品牌。

隨著王一博的迅速走紅,樂華娛樂也進入了飛速發(fā)展的上升期。招股書援引弗若斯特沙利文數(shù)據(jù)顯示,2019-2021年,樂華娛樂的藝人管理收入分別為5.3億元、8.08億元和11.74億元,占據(jù)總營收比例均超八成以上,甚至在2021年飆升至91%。同期凈利潤分別為1.193億元、2.919億元和3.353億元。

也就是說,三年時間里,樂華娛樂累計盈利超7億元,這樣的盈利能力已經可以秒殺大部分A股影視類上市公司。以出品爆款電視劇聞名的慈文傳媒和華策影視,2019-2021年前三季度(2021年報尚未披露),凈利潤分別為1.65億元、-3.52億元、810.05萬元和-14.67億元、3.99億元和3.24億元,均與樂華娛樂的盈利能力存在不小的差距。

值得一提的是,樂華娛樂與王一博的關系也十分“相輔相成”,在過分依賴王一博的流量效應前提下,王一博的藝人分成也水漲船高。

根據(jù)樂華娛樂給付供應商的金額變化情況來看,供應商B的采購金額變化也正與王一博的星途發(fā)展相吻合:從2019年依靠《陳情令》爆火,到2020年成功出圈,再到2021年發(fā)布數(shù)字單曲、手握天價代言,同期供應商B的采購金額分別達到了3227.4萬元、1.33億元和3.02億元。

可以看出,頂流明星給樂華娛樂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豐厚營收,但隨著藝人分成比例上升,公司的利潤空間也明顯受到了擠壓。從近三年的凈利潤增長情況來看,盡管復合年增長率達到67.6%,但細分到具體年份,增長率已由2020年的145%驟降至2021年的14.7%。與此同時,隨之而來的另一隱患也正在緩緩浮出水面。

03 偶像頻頻塌房,靠流量還能走多遠?

隨著“清朗行動”的深入開展,選秀類綜藝節(jié)目被迫按下了“休止鍵”,以此出道的樂華娛樂“造星”計劃被迫進入靜默期。在445頁招股書中,關于風險因素的信息披露就占據(jù)了長達31頁內容,公司的不確定性風險著實讓人替杜華捏了一把冷汗。

根據(jù)招股書內容,如果公司未能維持藝人及訓練生的關系等,公司業(yè)務、財務和業(yè)績或受重大不利影響。此外,公司業(yè)務還十分依賴簽約藝人的聲譽以及公眾對品牌的認知。

樂華娛樂旗下新晉流量黃明昊也被知情人士爆料,稱其母早在2016年就被列入失信人名單,并在2018年發(fā)生4次失信事件。截至2020年,黃明昊母親累計欠款達到3000萬元,并在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拒不還債,已被列入老賴名單。這樣的負面新聞瞬間打破了黃明昊的“富二代”人設,樂華娛樂在藝人管理上的缺失也躍然紙上。

藝人商業(yè)價值的提升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長期的作品積累和口碑經營,但一朝暴雷,就有可能迅速歸零,給經紀公司造成無可挽回的損失。在極度依賴王一博、韓庚等明星商業(yè)價值的同時,懸在樂華娛樂頭頂?shù)牧硪恢н_摩克利斯之劍也早已搖搖欲墜。招股書顯示,王一博、范丞丞、吳宣儀、黃明昊、孟美岐等“重要簽約藝人”的合同將在2年內陸續(xù)到期,對于“上市靠一博”的樂華娛樂而言,如何留住這些“搖錢樹”,才是近期最為頭疼的重點難題。

與此同時,2021年12月,國務院和證監(jiān)會同時發(fā)布境外上市新規(guī),針對境內企業(yè)境外上市的公司再次進行明確的程序和監(jiān)管要求,這對于同年6月剛剛在開曼群島注冊成立上市主體的樂華娛樂集團而言,不啻為一聲平地驚雷。這意味著境內企業(yè)向證監(jiān)會提交境外上市申請資料后,如有涉及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禁止領域等事項,需要通過證監(jiān)會、發(fā)改委、商務部及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多部門協(xié)同監(jiān)管。

這份“負面清單”中明確規(guī)定,外資禁止投資文藝表演團體,禁止投資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運營(含引進)公司,禁止投資電影制作公司、發(fā)行公司、院線公司以及電影引進業(yè)務。巧合的是,樂華娛樂的全資子公司霍爾果斯樂華正在上述禁止業(yè)務范圍之內。因此在IPO前夕,樂華已將霍爾果斯樂華全部過分出售給兩位實控人,確保在獲取子公司絕大部分經濟收益的情況下,能夠規(guī)避負面清單的“掃射”。

但僅僅一個霍爾果斯樂華,仍不足以撼動樂華娛樂的圈內地位。負面清單中所述的“禁止外商投資文藝表演團體”,也與樂華娛樂的主營業(yè)務相重疊,旗下重要藝人主要脫胎于偶像表演團體:王一博(UNIQ偶像團體)、吳宣儀、孟美岐(火箭少女團體)等。盡管不是傳統(tǒng)意義上的文藝表演團體,但細究起來,其提供的表演活動類型實際上本質雷同。

以上種種,都是以外資身份存在的樂華娛樂目前存在的灰色地帶,一旦上述問題受到監(jiān)管嚴查,對于樂華娛樂而已,或許又是一場波折。而在此次赴港IPO的招股書中,樂華娛樂并未明確披露境外上市是否經過了國家相關部門的審核同意,而當初看似走捷徑籌劃的海外紅籌架構,如今看來正像一把雙刃劍,砍向在監(jiān)管夾縫中艱難求生的樂華娛樂。

本文為轉載內容,授權事宜請聯(lián)系原著作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