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馬丁·路德在晚年曾三次留下遺囑,除了第一次遺囑(一五三七年)為新教諸侯占據(jù)教會財產(chǎn)做辯護、較少談及家事外,他的第二、第三次遺囑的主要內容都是有關其財產(chǎn)如何妥當?shù)剞D交妻子凱瑟琳·馮·波拉的——從中可見其心境的變化。路德晚年不斷購置地產(chǎn),并對于妻子是否能合法地繼承遺產(chǎn)充滿了焦慮……
《馬丁·路德的遺囑》
文 | 林純潔(《讀書》2021年12期新刊)
遺囑是一個人留在世間最重要的文字之一,其中必定交代一個人認為最重要的事情,無論是對后人的期許,還是財產(chǎn)的分配,都是后人所關注的。尤其是名人或偉人的遺囑,蕓蕓眾生希望從名人遺囑中獲取精神力量。盡管這些名人或偉人的遺囑有的讓人振奮,有的平淡無奇,但遺囑肯定會將一個人最真實的一面體現(xiàn)出來。
一五一七年,德國奧古斯丁修會修士馬丁·路德發(fā)動宗教改革以來,便一直處于褒貶不一的爭議中。贊之者稱之為“追求思想自由的先驅”“德意志的民族英雄”“現(xiàn)代德語的奠基者”等;貶之者稱其為“教會的分裂者”“淫棍”“反猶分子”“納粹思想的先驅”“革命的叛徒”等。十六世紀以來,路德不斷被神話,被咒罵,而他作為一個普通人的一面卻被忽略了。一個更為真實的路德掩藏在歷史的迷霧之中。要撥開這層迷霧,我們主要依據(jù)的仍然只能是當年的文獻,尤其是路德的遺囑,見證他晚年的心境變化和家庭生活。
路德長期伏案工作,缺乏運動,又酷愛喝酒,逐步患上便秘、痔瘡、心臟病、腎結石、眩暈、耳鳴和痛風等病,長年忍受著疾病痛楚。路德經(jīng)常在桌邊談話和書信中提及他的病痛。進入晚年后,路德身體越來越不好,為了對身后事進行安排,路德一共留下了三份遺囑。
一五三七年遺囑
一五三七年二月,路德前往施馬卡爾登參加新教諸侯和神學家的會議。會議期間,路德腎結石發(fā)作,較為嚴重,沒有參與關于自己起草的《施馬卡爾登信條》的討論。由于《施馬卡爾登信條》言辭較為激烈,加上路德未能與會施加影響,沒有被會議正式采納。作為在世的宗教領袖,起草的神學信條沒有被采納,路德心里的失落可想而知。會議結束后,路德啟程返回維滕堡。二月二十八日,在經(jīng)過哥達時,結石病又發(fā)作了,十分嚴重。路德感覺自己臨近死亡,于是向同行的好友布根哈根口授了遺囑,這份遺囑也被稱為《哥達遺囑》。
路德首先肯定了自己的事業(yè):“感謝上帝,我知道,我做得很對。我用上帝的道對教皇的統(tǒng)治進行了猛烈攻擊。因為這是上帝、基督和福音的重任。”接著向梅蘭希頓等朋友問好,并請他們照顧自己的妻子:“請安慰我的凱蒂,她一直為我承擔家庭重任,她與我快樂地生活了十二年。她不只是作為我的妻子,而且也是我的仆人。上帝應給她報答!請你們幫忙照顧她和孩子,度過他們的有生之年。”
問候之后,遺囑的主要篇幅是路德為新教諸侯占據(jù)教會財產(chǎn)的事情進行辯護,背景是:宗教改革爆發(fā)后,新教諸侯開始沒收教會和修道院的財產(chǎn),引發(fā)了天主教會的極大不滿。路德在遺囑中說:“以我的名義向我們的選侯和伯爵問好,他們不應被敵人類似的叫囂所煩擾——‘他們正在搶奪教會的財產(chǎn)’等,因為他們肯定沒有搶奪其他人的財產(chǎn)。因為我看到,他們正在用這些財產(chǎn)去做與信仰相關的事情。除了向他們移交這些財產(chǎn),誰有權利去領取呢?侯爵們適合去做這些事情,而不是教皇派的無用之徒。”
路德這份遺囑不是寫給家人的,本身沒有涉及家庭財產(chǎn)處置,更多的是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表達,涉及家庭的部分主要是路德希望朋友們照顧他的妻兒。路德的妻子凱特琳·馮·波拉一四九九年出生于一個薩克森的破敗貴族家庭,大概五歲時,母親去世,父親再婚,她被送進修道院,并接受了教育,在一五一五年正式成為修女,修道院長是她的姨媽。在中世紀的貴族家庭,為了避免支付昂貴的嫁妝,將女兒送進修道院是經(jīng)常發(fā)生的事情。波拉后來受到路德反對修道思想的影響,一五二三年四月,她和同伴逃離了修道院。修女出修道院后,都會急著結婚,融入社會生活。波拉兩次戀愛都不順利,后來經(jīng)人介紹,在一五二五年六月與早已脫下修士服的路德結婚了。由于他們的特殊身份,這樁婚姻在當時引起了轟動。六月十九日,路德在給一名友人的信中解釋了結婚的原因:順從父親延續(xù)后代的愿望和實踐自己教授的內容??梢?,路德也是被催婚的一族。
前修士路德和前修女波拉結婚后的住所就是之前的奧古斯丁修道院,這簡直就是對羅馬教會的莫大嘲諷。路德夫婦的婚姻一開始并不完全出于愛情,但兩人后來生活美滿,一共生育了六個孩子,其中四個長大成人。路德親切地稱呼他的妻子為“凱蒂”。路德后來曾回憶結婚前的日子:“未婚時,床鋪整年都沒人收拾,而且因汗水而發(fā)臭。但我那樣辛勤工作,疲累至極,倒在床上便睡而從未加注意。”結婚后,路德有時“一覺醒來,還躺在床上時,看到一對辮子在旁邊,這是以前沒見過的”。他的生活被波拉安排得井井有條,生活質量有了很大的提高。路德夫婦相互扶持,后來成為新教牧師家庭的典范。波拉精心照顧路德和子女,給晚年多病的路德帶來了很大的溫暖。路德非常愛妻子,一五三一年,路德曾在桌邊談話時說道:“就是拿法國和威尼斯,也不能換我的凱蒂,因為上帝將她賜予我,將我賜予她。”
盡管路德非常愛他的妻子,但當他在一五三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突然面臨生命垂危的處境時,關注的仍是他奮斗終生的宗教改革事業(yè),無法或來不及對如何保障妻兒未來的生活做出具體安排,只能托付朋友照顧。所幸的是,后來經(jīng)過治療,路德身體逐漸恢復,順利地回到家中,這份臨時性遺囑就被擱置了。四月九日,應薩克森選侯約翰·腓特烈(一五三二至一五四七年在位)要求,布根哈根將路德遺囑為選侯謄寫了一份。路德為新教貴族的辯護傳達到了貴族手中。
一五四二年遺囑
路德晚年身體越來越差,自覺來日無多,尤其擔心自己去世后,小自己十六歲的妻子的生計問題。因為按照《薩克森明鏡》等法律規(guī)定,當時的婦女在配偶去世后,沒有繼承夫家房產(chǎn)等不動產(chǎn)的權利,財產(chǎn)主要由子女繼承。寡婦能夠擁有的財產(chǎn)只有嫁妝、結婚第二天丈夫送的禮物和一些私人物品。即使是丈夫生前贈送的房產(chǎn),寡婦也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而波拉是從修道院逃離出來后與路德結婚的,路德作為前修士也沒有什么財產(chǎn)可以贈送,所以波拉名下既沒有嫁妝,也沒有禮物,幾乎沒有什么財產(chǎn)。
一五四〇年五六月間,路德與好友梅蘭希頓在家中談到了遺囑的問題。他說:“我不知道如何立遺囑。我把書都留給孩子們;他們也許會看,只是沒有他們的父親聰明。而你凱蒂,我要把你立為全部遺產(chǎn)的繼承人。你生下了孩子們,并養(yǎng)育了他們,不會做對他們不利的事情。”可見,路德已經(jīng)大致想好了遺產(chǎn)分配方案:書留給子女,財產(chǎn)留給妻子。只是由于這不符合當時的法律和習俗,所以路德一開始又說不知道如何立遺囑。
路德非常擔心自己死后家人的居住問題。一五二五年路德與波拉結婚后所居住的奧古斯丁修道院歸薩克森選侯所有。一五三二年二月四日,薩克森選侯約翰(一五二五至一五三二年在位)簽署文件確定路德及其后代是奧古斯丁修道院的合法使用人。路德并沒有獲得修道院的所有權,于是開始在維滕堡及周邊地區(qū)購買房產(chǎn)。一五四〇年五月中旬,路德從波拉的兄弟漢斯·馮·波拉手中購買了位于萊比錫南部的楚爾斯多夫的一處小莊園,花費六百一十古爾登。一五四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路德又委托仆人在維滕堡埃斯特城門附近買了一處房產(chǎn),花費四百三十古爾登。
路德購置房產(chǎn)的費用來自路德夫婦多年來的積累。盡管路德主要作為一名宗教改革家,從事大量的講課、布道、論辯、寫信等工作,但他在結婚后,就必須操心家庭的生計問題。當時,薩克森選侯每年給他發(fā)放一百古爾登和一定實物作為工資,但這遠遠滿足不了路德家庭的開支。隨著小孩依次出生,這個家庭人丁日益興旺,開銷也越來越大。除了自己的小孩,路德家里當時還收留了很多親戚。而路德花費時間最多的寫作工作,都著力于宗教改革,卻無益于家庭。盡管路德早已成名,著作等身,而且非常暢銷,但這在當時卻無酬勞,并不能改善經(jīng)濟狀況。為了維持一大家子的開銷,路德將修道院租給學生居住,一般有十到二十名學生。路德還在家中種植果蔬,并與仆人一起做木工。此外,路德還在一五三二年四月十九日花九百古爾登在維滕堡買了一個帶有魚塘和果樹的園子,位于豬肉市場旁邊,交給妻子經(jīng)營,補貼家用。因此,路德有時將妻子笑稱為“豬市場的女士”。
路德在妻子家鄉(xiāng)和維滕堡各購置了一套房產(chǎn)后,在一五四二年一月六日撰寫了一份遺囑,將財產(chǎn)全部交由妻子處置。路德在遺囑中詳細列舉了他的財產(chǎn)——“這些財產(chǎn)包括:我購買并裝修的位于楚爾斯多夫的小房子,迄今為止一直是我所有。第二,以我的仆人沃爾夫·西貝格為代理從布魯諾那里購買的房子。第三,杯子和有價值的東西如戒指、項鏈、贈禮、金子和銀子,大約值一千古爾登。”
路德在遺囑中解釋了他將全部財產(chǎn)交由妻子處置的三個原因:“首先,作為一個虔誠的和忠實的配偶,她一直都愛著我,支持我,通過上帝的恩典,養(yǎng)育了五個孩子……第二,她會承擔并償還我目前所欠的債務(我沒有付錢的東西),據(jù)我所知,大約有四百五十古爾登,也許可能更多。第三,最重要的原因:我不希望她喪失對孩子的監(jiān)護權,孩子們應該對她履行義務,尊敬她,服從她,如上帝所命令的。”路德還在遺囑中寫道:“我確實看到,了解到,魔鬼煽動、挑撥曾經(jīng)虔誠的孩子們,違背誡命,產(chǎn)生罪惡和嫉妒的閑話。這特別真實,尤其是當母親是寡婦,兒子娶妻,女兒嫁人后,就反過來了,婆婆與媳婦相爭,媳婦與婆婆相吵等。”當時他們的長子約翰內斯十六歲,路德已經(jīng)開始擔心子女結婚后產(chǎn)生的婆媳矛盾,會損害波拉的權威。路德這一條遺囑是給子女們立的,希望他們服從母親的權威??梢姡返聦θ饲槭拦室灿兄羁痰牧私猓㈩A先做了準備。
路德允許波拉在自己死后再嫁,他在遺囑中說:“即使在我死之后,出于必要或其他原因(我不能限制上帝的做工和意志),她再婚,我也有信心,如同此文表達的信心,期待她也會真心地對待我們的孩子們,與他們公正地分享任何事物,財產(chǎn)或其他東西。”路德決定將全部財產(chǎn)留給妻子,相信妻子即使再婚也會照顧好他們的孩子。
由于路德將遺產(chǎn)全部交由妻子的做法不符合當時的法律和習俗,為了確保遺囑的實施,路德請求薩克森選侯約翰·腓特烈能夠監(jiān)管這件事情。路德接著在遺囑中寫道:“我因此謙卑地向我最仁慈的主人,約翰·腓特烈公爵、選侯,以他選侯的恩典仁慈地保護和管理這份禮物或財產(chǎn)。”路德在寫這份遺囑時,并沒有履行當時法律規(guī)定的公證手續(xù),而是請了梅蘭希頓、克魯西格和布根哈根三名好友擔任遺囑的見證人。
在遺囑的前大半部分,路德并沒有提及宗教改革的神學和事業(yè),只有在最后,路德希望自己“作為一個在天上、地上和地獄中都知名的公眾人物,擁有足夠的聲望或權威,使人們能夠信任我,超過對公證人的信任”。路德希望“人們在重要得多的事情上如此相信我,更別說遺囑這件小事,尤其這是我非常有名的書寫”。路德希望以自己作為宗教改革家的聲譽擔保遺囑的真實性?! ?/p>
一五四四年遺囑
一五四二年九月,路德心愛的女兒瑪格達勒娜因病去世。老年喪女對路德打擊非常大。他在一五四三年給友人的信中說:“好幾次我都是在死亡的邊緣徘徊,那時我感覺自己被塵世的重負壓得喘不過氣來。”到了一五四四年,路德六十一歲,身體更加虛弱了。一五四四年二月一日,路德委托律師將一份遺囑提交到維滕堡市法庭。這份遺囑是對一五四二年遺囑的補充,詳細列舉了路德之前和最近購置的房產(chǎn)和地產(chǎn):
首先,一所小房子或小木屋及其附屬設施,位于埃斯特城門附近的布魯諾·布勞爾的啤酒工場,已從布魯諾那里購買。其次,一處園子及附近地帶,從雕刻師克勞斯·赫弗勒處購得,靠近埃斯特城門。第三,還有一處園子,從雅各布·戈曼寧處購得,已完成支付,位于史派克樹林地帶。第四和第五,一塊在維滕堡附近名為卡貝爾胡符的土地,以及位于艾格普弗的一個園子,均屬于這塊地,從安德里森·梅貝瑟處購得,已完成支付。
以上提及的地產(chǎn),都在尊敬的市議會的管轄之下,經(jīng)過慎重考慮后,授予凱特琳女士,供她使用,增進她的福利和快樂,孩子們不能存有異議和反對。
一五四四年遺囑較一五四二年遺囑對房產(chǎn)和地產(chǎn)的地點描述得更為準確。第一條提及的房子是路德一五四一年六月從布魯諾處購買的。第二條提及的園子是一五三二年四月買的。這兩處均位于維滕堡埃斯特城門附近。埃斯特城門是維滕堡的東門,與路德所居住的奧古斯丁修道院相距不遠。第三條提到的史派克園子位于埃斯特城門的東北部,是路德在一五四四年一月買的,就在立遺囑前夕。第四條和第五條提及的地產(chǎn)和園子位于埃斯特城門的東部,花費九十古爾登,購買時間不詳??梢?,路德將位于維滕堡的房產(chǎn)、地產(chǎn)全部交由妻子波拉繼承,包括第二條提到的未列入一五四二年遺囑的帶魚塘和果樹的園子。路德在考慮清楚立遺囑的事情后,就一直在有計劃地購置房產(chǎn)和地產(chǎn),為妻子未來的生活提供保障。這份遺囑沒有列入一五四二年遺囑中提及的楚爾斯多夫的房產(chǎn),應與它位于萊比錫,不歸維滕堡管轄有關。
尾聲
一五四六年一月二十三日,路德在三個兒子和幾名朋友的陪同下,冒著嚴寒,前往他的出生地艾斯萊本,調解當?shù)刭F族間的糾紛。因天氣寒冷,路德染病,日益沉重。二月中旬,糾紛調解成功,路德身體卻垮了。二月十八日凌晨,路德在艾斯萊本去世,享年六十三歲,后葬于維滕堡城堡教堂。盡管路德一五四二年的遺囑在法律程序上有所欠缺,一五四六年四月十一日,薩克森選侯約翰·腓特烈仍然確認了路德遺囑的有效性。
從路德所立遺囑和晚年經(jīng)歷來看,路德將主要的家庭財富投資到了房產(chǎn)和地產(chǎn),這在和平年代是較為穩(wěn)妥的投資方式,這也從一個側面體現(xiàn)了路德對和平的堅信。路德從其宗教改革的理念出發(fā),長期反對宗教戰(zhàn)爭,但在路德去世后不久,新教與天主教陣營之間的施馬卡爾登戰(zhàn)爭便爆發(fā)了。這場戰(zhàn)爭使得路德一家和當時很多家庭一樣陷入了困境,戰(zhàn)亂時期的房產(chǎn)可能是最無用的。戰(zhàn)爭爆發(fā)后不久,波拉帶著小孩逃到德紹、馬格德堡等地。一五四七年四月,路德寄予希望保護自己妻小的薩克森選侯約翰·腓特烈戰(zhàn)敗被俘,身陷囹圄,自身難保,路德一家失去了最大的靠山。一五四七年,波拉返回維滕堡,發(fā)現(xiàn)家已被戰(zhàn)火所毀,不得不重立家業(yè)。波拉努力修復奧古斯丁修道院,繼續(xù)將之作為寄宿宿舍出租,以補貼家用。一五五二年,由于瘟疫,她被迫再次離開維滕堡,前往托爾高。不幸的是,波拉在途中摔下馬車,身負重傷,在托爾高臥床三個月后,于一五五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在當?shù)厝ナ?,葬于當?shù)亟烫谩?/p>
路德夫婦的命運大抵如此,既與時代的命運緊密相連,又有普通家庭的悲歡離合。透過路德的三封遺囑,可以看出路德晚年心境的變化軌跡。一五三七年遺囑顯示出路德是一名宗教改革的斗士。一五四二和一五四四年遺囑中則充滿路德對妻子的愛,沒有提及宗教改革的事業(yè),顯示出路德作為普通人的一面。
中世紀的女性基本上附屬于男性,但還可進入修道院,有一定的自主權。路德取消修道院后,新教地區(qū)的女性失去了這一通道。而且,路德加強了父權和夫權的權威,這就使得女性的地位進一步受到限制。宗教改革之后的女性較之中世紀時期進一步喪失了自主權。路德在草擬遺囑擴大自己妻子的財產(chǎn)權時,是否曾想到女性作為一個整體的命運呢?
來源:讀書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