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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難以復制“支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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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難以復制“支付寶”

線上支付陷在東南亞。

譯者 | 霞光社 青木瓜

編輯 | 麻吉

編者按:

近期,TikTok Shop在印尼的變化,引發(fā)了人們對東南亞電商生態(tài)的討論。而支付,是這個生態(tài)中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話題。

在中國,數字移動支付的江山,已被微信和支付寶兩巨頭牢牢占領。相比之下,東南亞數字支付市場的格局,呈現出高度的碎片化和分散性。由于暫未出現巨頭壟斷,這對創(chuàng)業(yè)者來講是一個巨大的市場。

實際上,過去幾年中國支付巨頭和一些創(chuàng)業(yè)公司已經關注到東南亞的電子支付市場,但為什么還未誕生巨頭?或許,真正掌握本地市場需求、建立強大的合作關系和發(fā)展創(chuàng)新的金融科技業(yè)務是其關鍵點。這篇由Zennon Kapron撰寫、發(fā)布于Forbes題為《Why Southeast Asia Will Never Have An Alipay Or Tenpay》的文章,探討了為什么盡管東南亞市場存在潛力和機會,卻難以復制中國支付寶和財付通成功的原因。

以下,本文由霞光社編譯整理。

隨著互聯(lián)網金融的飛速發(fā)展,智能手機推動、移動支付的使用越來越普及。

如今,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使用第三方支付,使得消費、轉賬、購買理財產品等收付過程越來越方便快捷。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商業(yè)銀行、商家以及消費者之間起到了很好的橋梁作用。

而面對國內隨處可見的第三方支付形式,人們不禁發(fā)出疑問:國外為何沒有“支付寶”、“財付通”?

2023年8月最近,東南亞本土大公司都公布了第二季度財報。不難看出,Sea Group、Grab和GoTo都繼續(xù)在基本面上掙扎:Grab和GoTo都沒有盈利,而Sea的業(yè)績更是令投資者大跌眼鏡。

一言以蔽之,這些公司都試圖通過建立各自獨立的生態(tài)系統(tǒng)來復制支付寶和財付通的成功,但這一戰(zhàn)略在相對于中國而言較為分散的東南亞市場并不合理。在東南亞,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市場人口和法規(guī)。與中國公司早期面臨的競爭相比,東南亞的競爭似乎異常激烈。

首先,作為制霸支付領域的兩大寡頭,支付寶和財付通在電子商務(淘寶和天貓)和信息服務(微信)領域已成為中國用戶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從而在中國市場占據主導地位。

早年,這兩家公司幾乎沒有可以與之較量的對手,而這意味著它們不需要像 Sea Group、Grab 和 GoTo那樣不斷出錢補貼來以爭取更多的用戶。原因是如果一項產品沒有可替代品,則意味著更容易培養(yǎng)用戶的忠誠度,并且這也表示公司可以更快地實現盈利。

阿里巴巴于2002年實現盈利,這距離其成立僅三年時間。1998年成立的騰訊,也在成立三年后實現了盈利。不僅如此,騰訊和阿里巴巴上市時,已經聲名顯赫,并賺得盆滿缽滿,聲名顯赫。騰訊于2004年在中國香港上市,阿里巴巴于2014年在美國紐約上市,后者創(chuàng)下美股史上最大IPO的記錄。

相比之下,Sea、Grab 和 GoTo 都是在公司虧損的情況下上市的,最好的情況也是在上市幾年后才實現盈利。

此外,支付寶和財付通的成功也得益于中國市場的相對同質性。中國有十多億人說著同樣的語言,有著相似的文化習慣。這意味著中國的平臺公司無需花費時間、金錢和其他資源為不同地區(qū)的客戶開發(fā)定制產品,大大節(jié)約了成本。

支付寶和財付通從電子商務和信息服務起步,后來又整合了數字金融服務,打造了各自的超級應用。

而Grab和GoTo都在賭,它們希望能夠從打車服務起步,從而發(fā)展壯大。其戰(zhàn)略很清晰:利用高覆蓋率,高頻的應用來獲取用戶,并且培養(yǎng)用戶習慣,加強用戶黏性。與在此同時,大規(guī)模接入第三方,最終實現覆蓋。

然而,這一戰(zhàn)略是否可行仍是個未知數。如果我們將目光放到東南亞平臺公司效仿的Uber和Lyft,它們在2022年分別虧損了88億美元和12億美元,而且從未實現盈利。眾所周知,打叫車服務本身就是一項具有挑戰(zhàn)性的業(yè)務,更不用說試圖將其與其他數字服務捆綁在一起。

另外,專業(yè)人士一直對移動出行與金融科技的結合程度,持謹慎態(tài)度。雖然打車應用的電子錢包能夠關聯(lián)存放著用戶的信用卡,但也只限于在打車應用上實現自由支付。

GoTo在今上半年推出了獨立應用程序GoPay錢包,這表明這家印尼公司意識到了這個問題。GoTo集團首席執(zhí)行官帕特里克-瓦魯喬(Patrick Walujo)在今年7月表示:“我們希望 Gopay 能夠惠及廣大用戶,尤其是那些尚未使用Gojek和Tokopedia的用戶”。

對于Sea、Grab和GoTo來說,好消息是,即使它們不能成為東南亞的超級應用,但它們各自的金融科技業(yè)務都具有強大的潛力。

Grab的金融科技部門在第二季度的表現相當不錯。盡管商品總值從去年同期的 14.9 億美元下降 13% 至13億美元,但由于支付業(yè)務貨幣化程度的提高和貸款業(yè)務的增加,收入增長了223%至4000萬美元。與此同時,貸款發(fā)放額增長了47%。

對于GoTo來說,它是在印尼這個巨大的本土市場上最受認可的科技公司之一。印尼有2.75億人口,其中很大一部分人使用正規(guī)銀行系統(tǒng)的機會有限。據GoTo自己估計,有9700萬印尼人沒有銀行賬戶。GoTo在數字金融服務市場占有一席之地,這得益于它對當地貸款機構Bank Jago的投資及其GoPay應用程序。

與Grab和GoTo相比,Sea的金融科技業(yè)務更為成熟,在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和印尼都有成熟的數字銀行。

第二季度,Sea的數字金融服務收入年增長53.4%,達到4.279億美元,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為1.37億美元。SeaBank在2022財年的凈利潤達到1800萬美元,部分原因是,該公司成功利用了Shopee與在線銀行之間的協(xié)同效應。與印尼一樣,Shopee也是菲律賓最大的電子商務平臺之一。

由此不難看出,Sea、Grab和GoTo的金融科技業(yè)務擁有良好的發(fā)展前景和巨大成長空間。

在中國,銀行業(yè)可能已經與現有的數字服務自然同步,但在東南亞卻未必如此。當然,Shopee可能是個例外,但即便如此,Shopee也面臨著阿里巴巴電子商務平臺所沒有的激烈競爭。

歸根結底,Sea、Grab 和GoTo都在東南亞近年來出現的數字服務商品化問題上掙扎。這三家公司并不具備任何不可替代的優(yōu)勢,就像淘寶和支付寶對于網購用戶的重要性,微信作為連接人與人、人與服務、人與商業(yè)的平臺,對于中國用戶的重要性一樣。

因此,對許多用戶來說,不可或缺的TikTok可能會對GoTo和Shopee的電子商務業(yè)務構成真正的威脅。

2022 年,TikTok Shop 擴展到東南亞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越南和泰國。此應用通過輕松滾動的視頻列表簡化了在線購物流程,吸引了源源不斷的用戶。

在9月的采訪中,東南亞用戶告訴《日經亞洲》,“他們對這款應用感到非常著迷”。在能贏得持久的用戶忠誠度之前,Sea、Grab 和 GoTo 將面臨來自競爭對手的威脅,這讓投資者對其各自商業(yè)模式的可行性提出了質疑。

總的來說,Grab、GoTo 和 Sea Group如果想在數字金融服務領域取得成功,最終可能不得不縮減、分拆或切斷虧損業(yè)務,因為它們要與許多有實力的純金融科技公司競爭,虧損業(yè)務對于其發(fā)展既吃力,也不討好。

所以,即便這三家公司都曾在風險投資資金暢通無阻時搖擺多年,至今卻仍未完全適應新常態(tài)。

參考資料:

[1]王英姿. 基于互聯(lián)網金融背景下第三方支付的發(fā)展研究——以微信財付通為例[J]. 時代金融,2019,(31):62-63+66.

[2]曾磊.微信支付的發(fā)展現狀與問題研究[J].經貿實踐,2018,(23):35-36.

本文為轉載內容,授權事宜請聯(lián)系原著作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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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TikTok Shop在印尼的變化,引發(fā)了人們對東南亞電商生態(tài)的討論。而支付,是這個生態(tài)中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話題。

在中國,數字移動支付的江山,已被微信和支付寶兩巨頭牢牢占領。相比之下,東南亞數字支付市場的格局,呈現出高度的碎片化和分散性。由于暫未出現巨頭壟斷,這對創(chuàng)業(yè)者來講是一個巨大的市場。

實際上,過去幾年中國支付巨頭和一些創(chuàng)業(yè)公司已經關注到東南亞的電子支付市場,但為什么還未誕生巨頭?或許,真正掌握本地市場需求、建立強大的合作關系和發(fā)展創(chuàng)新的金融科技業(yè)務是其關鍵點。這篇由Zennon Kapron撰寫、發(fā)布于Forbes題為《Why Southeast Asia Will Never Have An Alipay Or Tenpay》的文章,探討了為什么盡管東南亞市場存在潛力和機會,卻難以復制中國支付寶和財付通成功的原因。

以下,本文由霞光社編譯整理。

隨著互聯(lián)網金融的飛速發(fā)展,智能手機推動、移動支付的使用越來越普及。

如今,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使用第三方支付,使得消費、轉賬、購買理財產品等收付過程越來越方便快捷。第三方支付平臺在商業(yè)銀行、商家以及消費者之間起到了很好的橋梁作用。

而面對國內隨處可見的第三方支付形式,人們不禁發(fā)出疑問:國外為何沒有“支付寶”、“財付通”?

2023年8月最近,東南亞本土大公司都公布了第二季度財報。不難看出,Sea Group、Grab和GoTo都繼續(xù)在基本面上掙扎:Grab和GoTo都沒有盈利,而Sea的業(yè)績更是令投資者大跌眼鏡。

一言以蔽之,這些公司都試圖通過建立各自獨立的生態(tài)系統(tǒng)來復制支付寶和財付通的成功,但這一戰(zhàn)略在相對于中國而言較為分散的東南亞市場并不合理。在東南亞,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市場人口和法規(guī)。與中國公司早期面臨的競爭相比,東南亞的競爭似乎異常激烈。

首先,作為制霸支付領域的兩大寡頭,支付寶和財付通在電子商務(淘寶和天貓)和信息服務(微信)領域已成為中國用戶不可或缺的支付工具,從而在中國市場占據主導地位。

早年,這兩家公司幾乎沒有可以與之較量的對手,而這意味著它們不需要像 Sea Group、Grab 和 GoTo那樣不斷出錢補貼來以爭取更多的用戶。原因是如果一項產品沒有可替代品,則意味著更容易培養(yǎng)用戶的忠誠度,并且這也表示公司可以更快地實現盈利。

阿里巴巴于2002年實現盈利,這距離其成立僅三年時間。1998年成立的騰訊,也在成立三年后實現了盈利。不僅如此,騰訊和阿里巴巴上市時,已經聲名顯赫,并賺得盆滿缽滿,聲名顯赫。騰訊于2004年在中國香港上市,阿里巴巴于2014年在美國紐約上市,后者創(chuàng)下美股史上最大IPO的記錄。

相比之下,Sea、Grab 和 GoTo 都是在公司虧損的情況下上市的,最好的情況也是在上市幾年后才實現盈利。

此外,支付寶和財付通的成功也得益于中國市場的相對同質性。中國有十多億人說著同樣的語言,有著相似的文化習慣。這意味著中國的平臺公司無需花費時間、金錢和其他資源為不同地區(qū)的客戶開發(fā)定制產品,大大節(jié)約了成本。

支付寶和財付通從電子商務和信息服務起步,后來又整合了數字金融服務,打造了各自的超級應用。

而Grab和GoTo都在賭,它們希望能夠從打車服務起步,從而發(fā)展壯大。其戰(zhàn)略很清晰:利用高覆蓋率,高頻的應用來獲取用戶,并且培養(yǎng)用戶習慣,加強用戶黏性。與在此同時,大規(guī)模接入第三方,最終實現覆蓋。

然而,這一戰(zhàn)略是否可行仍是個未知數。如果我們將目光放到東南亞平臺公司效仿的Uber和Lyft,它們在2022年分別虧損了88億美元和12億美元,而且從未實現盈利。眾所周知,打叫車服務本身就是一項具有挑戰(zhàn)性的業(yè)務,更不用說試圖將其與其他數字服務捆綁在一起。

另外,專業(yè)人士一直對移動出行與金融科技的結合程度,持謹慎態(tài)度。雖然打車應用的電子錢包能夠關聯(lián)存放著用戶的信用卡,但也只限于在打車應用上實現自由支付。

GoTo在今上半年推出了獨立應用程序GoPay錢包,這表明這家印尼公司意識到了這個問題。GoTo集團首席執(zhí)行官帕特里克-瓦魯喬(Patrick Walujo)在今年7月表示:“我們希望 Gopay 能夠惠及廣大用戶,尤其是那些尚未使用Gojek和Tokopedia的用戶”。

對于Sea、Grab和GoTo來說,好消息是,即使它們不能成為東南亞的超級應用,但它們各自的金融科技業(yè)務都具有強大的潛力。

Grab的金融科技部門在第二季度的表現相當不錯。盡管商品總值從去年同期的 14.9 億美元下降 13% 至13億美元,但由于支付業(yè)務貨幣化程度的提高和貸款業(yè)務的增加,收入增長了223%至4000萬美元。與此同時,貸款發(fā)放額增長了47%。

對于GoTo來說,它是在印尼這個巨大的本土市場上最受認可的科技公司之一。印尼有2.75億人口,其中很大一部分人使用正規(guī)銀行系統(tǒng)的機會有限。據GoTo自己估計,有9700萬印尼人沒有銀行賬戶。GoTo在數字金融服務市場占有一席之地,這得益于它對當地貸款機構Bank Jago的投資及其GoPay應用程序。

與Grab和GoTo相比,Sea的金融科技業(yè)務更為成熟,在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和印尼都有成熟的數字銀行。

第二季度,Sea的數字金融服務收入年增長53.4%,達到4.279億美元,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為1.37億美元。SeaBank在2022財年的凈利潤達到1800萬美元,部分原因是,該公司成功利用了Shopee與在線銀行之間的協(xié)同效應。與印尼一樣,Shopee也是菲律賓最大的電子商務平臺之一。

由此不難看出,Sea、Grab和GoTo的金融科技業(yè)務擁有良好的發(fā)展前景和巨大成長空間。

在中國,銀行業(yè)可能已經與現有的數字服務自然同步,但在東南亞卻未必如此。當然,Shopee可能是個例外,但即便如此,Shopee也面臨著阿里巴巴電子商務平臺所沒有的激烈競爭。

歸根結底,Sea、Grab 和GoTo都在東南亞近年來出現的數字服務商品化問題上掙扎。這三家公司并不具備任何不可替代的優(yōu)勢,就像淘寶和支付寶對于網購用戶的重要性,微信作為連接人與人、人與服務、人與商業(yè)的平臺,對于中國用戶的重要性一樣。

因此,對許多用戶來說,不可或缺的TikTok可能會對GoTo和Shopee的電子商務業(yè)務構成真正的威脅。

2022 年,TikTok Shop 擴展到東南亞六國——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越南和泰國。此應用通過輕松滾動的視頻列表簡化了在線購物流程,吸引了源源不斷的用戶。

在9月的采訪中,東南亞用戶告訴《日經亞洲》,“他們對這款應用感到非常著迷”。在能贏得持久的用戶忠誠度之前,Sea、Grab 和 GoTo 將面臨來自競爭對手的威脅,這讓投資者對其各自商業(yè)模式的可行性提出了質疑。

總的來說,Grab、GoTo 和 Sea Group如果想在數字金融服務領域取得成功,最終可能不得不縮減、分拆或切斷虧損業(yè)務,因為它們要與許多有實力的純金融科技公司競爭,虧損業(yè)務對于其發(fā)展既吃力,也不討好。

所以,即便這三家公司都曾在風險投資資金暢通無阻時搖擺多年,至今卻仍未完全適應新常態(tài)。

參考資料:

[1]王英姿. 基于互聯(lián)網金融背景下第三方支付的發(fā)展研究——以微信財付通為例[J]. 時代金融,2019,(31):62-63+66.

[2]曾磊.微信支付的發(fā)展現狀與問題研究[J].經貿實踐,2018,(2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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